如今,我国的灵活用工产业正处于快速增长的初期。在经济上,我国受疫情、中美贸易战等多因素影响,增长率正在放缓,目前需尽快进入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第三产业比重。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及新技术的发展,新的人力资源分配方式也开始涌现,针对互联网分散性、需求阶段性特征的灵活用工开始备受关注。
近年来,我国新经济产业快速发展,涌现出电子商务、即时物流、新媒体等众多新经济企业的出现,这类型企业具有劳动力需求的阶段性特征。现阶段的灵活用工适合当前我国的经济形势和新兴产业的就业需求。并且今年以来,在政策方面,国家大力支持灵活用工,并推出相关政策及意见,以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并扩大就业路劲。
这次,锦智人力就来盘点一下今年的灵活用工政策。
7月6日
人社部联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向社会发布了包括“区块链工程技术人员”“互联网营销师”等在内的9个新职业。
7月15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支持建立灵活就业、“共享用工”服务平台。
7月22日
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要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引导劳动者合理有序经营。”,“过去很多人一讲就业就是‘固定工’,现在要转变这种观念。”
7月31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强调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是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对拓宽就业新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提出要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优化自主创业环境、加大对灵活就业保障支持。
9月2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支持建立灵活就业、“共享用工”服务平台。
9月30日
人社部发布《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支持企业间开展共享用工,并对共享用工期间的工资发放、工伤责任等问题给出了明确说法。
10月9日
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鼓励发展灵活就业,多措并举增加岗位。
11月19日
税务总局明确灵活用工收入为经营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765(从税收政策和征管方式等方面加大平台经济发展支持力度的建议)号建议作出了明确的答复。
另外,除了国家颁布灵活用工政策外,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在7月30日印发了《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对象范围;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为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引导就业单位与灵活就业人员签订民事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工会和行业协会等途径调解解决纠纷。
锦智人力作为内孵型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配套企业,为企业提供灵活用工服务,以小时工劳务派遣、外包、租赁等迎合企业灵活用工,时间可长可短,灵活按需雇佣人才,解决企业用工燃眉之急。